當我們預計在下一個路口準備右轉時,通常會在過前一路口之後找機會變換至外側車道,並於轉彎前30公尺打右轉方向燈。
在台灣道路上的設計與交通工具的行駛規劃,外側車道行駛的車輛除了汽車之外還有機車、腳踏車。所以當汽車準備右轉前必須得查看右後視鏡,當發現有機車加速直行時可以稍微緩慢甚至暫停車輛讓直行機車先行通過。
然而也非常多汽車駕駛人,也許路況不熟或者趕時間甚至不良的開車習慣造成"路口超車右轉"的情況發生。這些情形我們歸納為: 變換車道不當、未提前變換至外側車道、未禮讓直行車。當汽車駕駛人有路口超車右轉的意圖時,會因為變換車道與後方車輛距離太短導致在超車時產生視線死角而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駕駛行為,也非常多實際的案例發生在道路上。任何搶快的開車方式,很多時後都是兩敗俱傷呀!!!!